民事诉讼中保全财产是起诉前或诉讼期间,当事人为了防止对方转移、变卖、毁损财产,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对方财产的强制措施。目的是保障债权人将来实现债权。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不会采取保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保全财产:
(一)申请人不能证明有保全必要的;
(二)申请的保全数额明显超过诉讼请求;
(三)依法律规定不需要提供担保的;
(四)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使用轮候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财产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应保全的。① 申请人不能证明有保全必要。
保全财产是防止债务人逃避债务的紧急措施。如果申请人不能充分证明债务人有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可能性,法院一般不会采取保全措施。
② 申请的保全数额明显超过诉讼请求。法院对保全财产的数额应当合理。如果申请的保全数额明显超出诉讼请求的金额,法院可能认为保全过当,从而驳回申请。
③ 依法律规定不需要提供担保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保全财产一般需要提供担保。但法律对部分情况明确规定不需要提供担保,如婚姻关系中因抚养费、扶养费发生的纠纷。
④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使用轮候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财产的。轮候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财产是保全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如果申请人没有充分理由就申请使用轮候保全,法院一般不会批准。
⑤ 人民法院认为不应保全的。 除了以上情况之外,人民法院还有权根据具体案情,自行决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如果法院认为保全措施的不利后果 outweighs 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也可能驳回保全申请。如果法院拒绝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保护自己的债权:
① 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在民事诉讼正式提起前,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由于诉前财产保全的紧急性,法院对保全理由的要求较低。
② 与债务人签订担保合同。申请人与债务人可以签订担保合同,由债务人提供担保人或抵押物等担保措施,以保障申请人的债权。
③ 申请仲裁。仲裁庭对申请财产保全的审查程序和要求更宽松,申请人更容易获得财产保全。
④ 申请行政强制执行。 如果申请人已获得生效的裁判文书,但债务人拒绝履行,申请人可以向有执行权的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中不保全财产是一种常见的情况。如果法院拒绝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冷静对待,综合考虑案情,选择其他合适的措施保护自己的债权。同时,申请人应注意保全财产的时效性,及时采取行动,避免因拖延而造成债权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