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民商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或者仲裁过程中,为防止被申请人实施影响执行的行为或逃避执行而采取的强制措施。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供担保。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后准许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条件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有被申请人实施影响执行或逃避执行行为的证据;
2. 被申请人财产有隐藏、转移或变卖危险的;
3. 保全不损害被申请人和他人合法权益;
4. 有保全的目的性和合理性;
5. 提供担保。申请材料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保全申请书;
2. 证据材料;
3. 担保材料;
4. 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操作流程
财产保全操作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 申请财产保全** 当事人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材料至法院。
**2. 法院审查** 法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要点包括:
- 是否具备申请条件;
- 是否有保全必要;
- 是否提供担保。
**3. 裁定保全** 法院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应当立即作出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4. 执行保全** 法院裁定保全后,由法院执行机构执行保全措施。
**5. 解除保全** 被保全的财产权利人可以申请解除保全。法院经审查认为不再有保全必要的,应当裁定解除保全。常见保全方式
常见的财产保全方式包括:
- 查封、扣押、冻结;
- 禁止处分、禁止转移;
- 限制人身自由(查、扣、冻适用范围中列举的不适用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形);
- 指定财产管理人;
- 其他措施。担保方式
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
- 金钱;
- 有价证券;
- 银行保函;
- 其他符合法律规定和市场惯例的担保方式。保全期限
财产保全期限一般为 1 年。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延长保全期限。
法律后果
未经法院批准,解冻、转让或变卖被查封的财产的,对妨害执行行为的当事人可以拘留十五日;情节严重的,可以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提示
1.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有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理由。
2. 财产保全可能会对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一定影响,应当权衡利弊。
3. 如果被采取保全措施的当事人不服,可以提起异议或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