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一种诉讼程序,允许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对被告的财产采取措施,以保障原告的胜诉权益。其目的是防止被告在诉讼期间转移或隐匿财产,使原告无法执行判决。
**财产保全的条件**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原告有胜诉的可能 被告有转移或隐匿财产的可能 保全措施的价值与标的物的价值相匹配**财产保全的种类**
财产保全有以下几种类型:
查封 扣押 冻结 禁止转让 指定管理人**财产保全的程序**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提出申请**:原告向受理案件的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 2. **审查材料**:法院审查原告的申请材料,决定是否准许保全。 3. **裁定**:法院对财产保全的申请作出裁定,包括是否准许保全、保全的范围和方式。 4. **执行**:法院根据裁定对被告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5. **解除保全**:在诉讼结束或保全条件消失时,法院应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特别提示**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支付保全费。 法院不予保全的,原告可以申请复议。 被告对财产保全有异议的,可以提起异议之诉。 违反财产保全措施的,将承担法律责任。**财产保全指引图**
**附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保全的若干规定 人民法院经济司法文书选编(第31卷)——案例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