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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解封会赔偿吗知乎
发布时间:2025-05-02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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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解封是否能获得赔偿?

在司法实践中,财产保全是法院采取的一项临时性强制措施,其目的在于保证生效裁判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执行。但同时,财产保全也可能会对被保全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当财产保全措施被解除时,很多人会关心能否获得赔偿。那么,财产保全解封是否会获得赔偿呢?这涉及到民事诉讼法、侵权责任法等多方面的法律问题,我们将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全面解答。

一、财产保全概述

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保障请求保全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当事人起诉前或诉讼过程中,依法对被保全人的财产采取的临时性保护措施。其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隐匿、转移、毁损财产,确保将来的判决或者调解书能够得到实际执行。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财产保全的对象包括:

动产; 不动产; 银行存款、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 其他财产权。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也可以不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对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后,应当及时通知被保全人,听取其意见,并作出是否解除保全的决定。

二、财产保全的解除

财产保全的解除,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解封”,是指人民法院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因情况变化或者保全理由消失,而解除对被保全人财产的冻结、查封等强制措施的行为。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后,在下列情形下应当解除保全:

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申请人未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担保或者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不足的; 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保全的。

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被保全人的申请,在听取申请人的意见后,裁定解除保全。人民法院裁定解除保全的,应当立即解除。

三、财产保全解封是否能获得赔偿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或者被保全人依照法定程序申请解除,人民法院审查后决定解除的,人民法院不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对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后,无论是基于申请人的申请还是被保全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查后决定解除保全措施的行为,人民法院本身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完全得不到赔偿。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因此,如果人民法院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存在违法行为,导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保全、执行活动中,有下列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情形之一,造成精神损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违法采取或者执行保全、执行措施; 采取或者执行保全、执行措施不当; 采取或者执行保全、执行措施迟延; 违法对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员实施罚款、拘留、逮捕、追诉等措施。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保全、执行活动中,违法采取或者执行保全、执行措施,或者违法采取或者执行保全、执行措施迟延,造成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损害,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四、财产保全解封赔偿的条件和程序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解封时,只有在存在违法行为,并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当事人才有可能获得赔偿。那么,具体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赔偿程序又是怎样的呢?

1. 赔偿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保全、执行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采取或者执行保全、执行措施:

没有法律依据或者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采取保全、执行措施的; 采取保全、执行措施不当,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员权益遭受损害的; 采取保全、执行措施错误的; 采取保全、执行措施违反法定程序的。 2. 赔偿程序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申请国家赔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理由; 请求赔偿的事实存在; 申请人是受害人或者其法定继承人、法定代理人。

申请人申请国家赔偿,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交赔偿申请书。赔偿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和住址; 赔偿请求和理由; 请求赔偿的事实和理由; 赔偿请求的金额和计算方法; 证据和证据来源。

赔偿义务机关收到赔偿申请书后,应当在两个月内进行调查,并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申请人对赔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公司因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依法对被保全人位于市区的两套房屋采取了查封措施。后经双方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解除财产保全的申请,人民法院审查后决定解除保全。被保全人以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错误为由,要求赔偿因房屋被查封而无法出租造成的损失。

分析:在该案例中,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行为虽然对被保全人造成了损失,但是该行为并不违法,人民法院在审查后及时作出了解除保全的决定,因此人民法院不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二:某公司因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依法对被保全人的一辆货车采取了扣押措施。后经查明,该货车并非被保全人所有,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后,立即解除对该货车的扣押措施。货车所有人以人民法院违法采取保全措施为由,要求赔偿因扣押货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分析:在该案例中,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行为违法,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后,立即解除对该货车的扣押措施,但是该行为已经对货车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总结

综上所述,财产保全解封是否能获得赔偿,关键在于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行为是否违法,以及该行为是否导致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在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对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后,在审查后决定解除保全措施的行为,人民法院本身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但是,如果人民法院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存在违法行为,并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保全、执行活动中,即使存在违法行为,但如果没有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当事人也无法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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