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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履约保函要业主出钱吗(工程履约保函的由甲方还是乙方办)
发布时间:2026-07-09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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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问题放平常心里想一想:工程履约保函是个什么东西?简单说,它是一种保证,通常由银行或保险公司开给业主,目的就是在承包方不能按合同履约时,业主可以凭保函直接向出函机构索赔,迅速取得相应款项来完成工程或弥补损失。既然是给业主的保障,那“要不要业主出钱”这个问题看着直白,但答案其实分好多层次,和谁负责、合同怎么约、出函方式、市场习惯、法律属性都有关系。

先说一个最常见的商业现实:绝大多数情况下,工程履约保函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为什么?因为保函是业主为减少风险而要求承包方提供的担保工具,从风险分配上看,这是业主把风险转移给承包方或者由承包方自我承担成本的体现。银行或保险公司为了承诺付款要承担信用与流动性风险,所以会向申请出函者(也就是承包方)收取手续费或保费。

举个日常例子来说明:合同价是1000万元,合同里要求履约保函为合同价的5%——也就是50万元。银行通常按保函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市场上一个常见范围可能是年化0.5%到2%(具体看承包方资信、期限、是否有抵押等)。若按1%计算,一年期保函手续费就是5000元。对承包方而言,这笔钱要么由其自行承担,要么通过投标报价把成本转嫁到工程造价里。

再细分几种常见情形,帮你把“谁买单”这件事看得更清楚:

1)承包方直接出保函并直接承担手续费——这是最普遍的做法,特别是市场化的工程项目。招标文件通常明确“履约保函由中标人办理,费用自理”。

2)承包方出保函但费用由业主承担或补偿——这种情况少见,但并非不存在。常发生在业主为了降低行业进入门槛或促成合作,或者在特殊融资安排下,业主同意承担部分费用,通常通过合同条款约定或在工程价款中以某种方式补偿承包方。

3)业主自己出具或承担保函——如果业主是财政实力强的大单位或国企,理论上可以以自身信誉替代承包方提供的担保,但这基本上变成业主在替承包方承担风险,商业上不常见,且可能导致法律与合规问题,尤其在招投标中。

4)通过第三方担保(例如母公司担保或保函保险)——承包方可以用母公司出具的担保或用保险公司的履约保函替代银行保函。保险保函通常需要支付保费,费用亦由承包方先行承担,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说到法律基础,简单提一下:在我国,担保与保证关系受《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调控。保函业务同时涉及银行业务规则和保险监管规定。实践中如果合同明确某项费用由哪一方承担,则按合同;若合同未具体约定,则需看行业惯例和当事人实际行为。也就是说,法律提供的是框架,具体谁付往往由合同与市场决定。

还有一个容易被忽视的点:保函的形式不同,费用和责任分担也不同。银行保函(bank guarantee)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在费率、理赔程序和监管上有差别。银行保函在国际贸易和工程领域里常用,其特点是独立性强,业主凭符合保函条款的单据即可要求付款;保险保函则更像保险合同,保费和理赔会按保险合同规则执行。

在国内招投标实践中,还有现金保证金或工程价款留置(保留金)的方式。这并不是保函,而是业主直接扣留承包方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履约保证。现金留置对业主更有直接控制力,但会占用承包方资金。与保函相比,现金留置的“谁付”问题更简单:承包方的资金被占用,表面上不是一笔直接付给第三方的费用,但承包方承担了机会成本。

从财务角度看,承包方承担保函费用的形式有两种常见处理方式:一是把费用做为经营成本计入当期成本;二是在投标报价中“摊入”投标价格,变成工程价的一部分。哪种更合适,取决于会计处理习惯和项目周期。要提醒的是,合同若同意价格里已含此类费用,后续若业主又要求额外保函,则要看合同条款能否覆盖新要求。

谈谈银行或保险在审核保函时的实际要求,这也影响到费用高低:银行会看承包方的信用、财务报表、过往履约记录、项目性质、保函金额与期限,以及是否有抵押或质押作为反担保。若承包方资信一般,银行会要求现金抵押或者公司高管提供连带责任,或者收费更高。换言之,实际的“谁掏钱”还可能包括承包方为了取得低费率而拿出抵押成本。

对业主而言,能做什么来把费用问题处理得更合理?几条实用建议:在招标文件或合同里把保函的形式、金额、有效期、索赔条件和费用承担写清楚;如果业主愿意承担部分费用,应明确承担方式(例如一次性补偿或按期支付);对大型项目,可以列出允许的保函银行/保险公司名单,避免承包方因被拒而产生额外成本。

对承包方来说,也有若干谈判或节省成本的策略:尽量在招标前与银行谈好批量框架或预先授信,争取更低费率;使用母公司担保或第三方信用增强工具;在报价时明确把保函成本计入,避免竣工后与业主争执;保留合同中关于保函变更和费用补偿的谈判空间。

还要说一下索赔与保函到期的细节:业主在保函期内发现承包方违约、索赔时,通常需要按照保函条款提交单据。独立保函(例如大多数银行保函)一般以“见单即付”为特色,银行不追溯合同实质争议,但具体文字可能会限制索赔条件。保函到期后,承包方通常会要求银行解除保函或退还反担保物。出现争议时,双方最好按合同争议解决条款处理。

国际上也有类似做法,但习惯和监管不同。例如在一些国家,保函费用更低,但银行对国际项目要求更多的跨国担保或外汇管理手续。对于外资项目或境外承包,双方应特别注意适用法律和管辖权,保函范本(如国际保函常见的ICC规则或各类模板)会影响实际索赔操作。

税务与合规方面要提醒一下:银行和保险收取的手续费或保费在会计与税务处理上有差异,可能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等问题,具体计税方法要咨询税务顾问或财务部门,不要简单按现金流判断谁为最终承担者。

最后,现实中“谁出钱”往往不是单一答案。即使合同写明“承包方承担”,承包方也可以通过报价转嫁给业主,从经济实质上变成业主承担;相反,合同若要求业主承担,承包方也可能通过降低报价要求业主补偿。因此,最关键的还是合同的明确约定和招投标时的商业博弈。

好像又想起一句话:把权利和成本在合同上写得清清楚楚,比事后争吵要省很多力气。工程履约保函看起来像个银行单子,但实质上是一段双方关于风险和费用分担的商业谈判,法律是背景板,市场习惯和合同条款决定了最后谁“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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