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查封
申请人:
(姓名)
(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被申请人:
(姓名)
(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保全请求: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本人在此向贵法院申请进行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的以下财产采取查封措施:
1. 被申请人持有的存款账户:账号为XXXXX,开户行为XXXXX银行。
2. 被申请人所有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详细地址为XXXXX。
3. 被申请人名下的机动车:车牌号为XXXXX。
4. 被申请人名下的股权和投资份额等金融资产。
5. 其他可能用于抵债的财产,请贵法院依法查封保全。
保全理由:
本人与被申请人存在XXXXX纠纷,现被申请人准备转移、隐匿或处置上述财产,以逃避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XXX条的规定,本人有权向贵法院申请进行诉前财产保全。
证据材料:
1. 与被申请人签订的XXXXX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若干份。
2. 被申请人转移、隐匿财产的相关证据,包括银行流水、房屋证明、机动车登记证等。
3. 其他作为诉前财产保全的证据材料。
保全措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被申请人准备转移、隐匿或处置财产的证据已经充分提供,并且有充分理由相信被申请人将在短期内实施上述行为。如果不立即采取查封措施,将会导致本人在诉讼中无力追回应得的款项和利益,且对本人的继续诉讼权益造成无法修复的损害。
请求贵法院依法审查并予以准许,立即对被申请人的上述财产采取查封措施,保全本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