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相关知识
财产保全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7 03:34
  |  
阅读量:

财产保全公告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在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后,通过合法程序申请对被执行人XX(身份证号码:XXXXXX)进行财产保全。

一、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XX是我公司的债务人,目前拖欠公司XXXX元。根据我们的了解,被执行人XX在近期来办公室的次数明显减少,疑似有意逃避履行债务的行为。

二、财产保全措施

为确保公司的合法权益,经过与律师的商议,我们决定采取以下财产保全措施:

1. 查封被执行人XX名下的银行账户。

2. 查封和扣押被执行人XX名下的不动产、汽车等财产。

3. 冻结被执行人XX名下其他可能存在的资产。

三、财产保全的目的

我们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迫使被执行人XX及时履行其偿还债务的义务。

四、温馨提示

1.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及其亲友因拒绝、妨碍执行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将由其自行承担。

2. 如有任何异议或需要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请及时与我公司的律师联系。

3. 对于其他债权人可能存在的类似情况,请与我公司进行沟通,共同维护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