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公告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在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后,通过合法程序申请对被执行人XX(身份证号码:XXXXXX)进行财产保全。
一、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XX是我公司的债务人,目前拖欠公司XXXX元。根据我们的了解,被执行人XX在近期来办公室的次数明显减少,疑似有意逃避履行债务的行为。
二、财产保全措施
为确保公司的合法权益,经过与律师的商议,我们决定采取以下财产保全措施:
1. 查封被执行人XX名下的银行账户。
2. 查封和扣押被执行人XX名下的不动产、汽车等财产。
3. 冻结被执行人XX名下其他可能存在的资产。
三、财产保全的目的
我们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迫使被执行人XX及时履行其偿还债务的义务。
四、温馨提示
1.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及其亲友因拒绝、妨碍执行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将由其自行承担。
2. 如有任何异议或需要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请及时与我公司的律师联系。
3. 对于其他债权人可能存在的类似情况,请与我公司进行沟通,共同维护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