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财产保全笔录
一、申请人信息:
姓名:XXX 性别:XXX 身份证号:XXX
二、被申请人信息:
姓名:XXX 性别:XXX 身份证号:XXX
三、案件概述:
XXXXXX
四、财产保全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条的规定,本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提出了具有真实性、合法性的主张,并且存在追索权的事实和依法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紧急情况。
五、申请的财产保全措施:
1. 查封被申请人位于XXXXX的房屋一套。
2. 冻结被申请人在XX银行账户中的存款XXXX元。
3. 查封被申请人在XX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名下的小轿车一辆。
六、执行方式:
1. 向公安机关发送查封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对被申请人名下的房屋进行查封,并制作查封笔录。
2. 向银行发送冻结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冻结被申请人在该行的存款,并制作冻结资金笔录。
3. 向汽车销售公司发送查封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对被申请人名下的小轿车进行查封,并制作查封笔录。
七、财产保全期限:
XXXXX年XX月XX日至XXXXX年XX月XX日止,共计XX天。
八、财产保全结果:
经本法院的财产保全措施实施,确认已达到预期效果。
九、补充说明:
本笔录于XXXX年XX月XX日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