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保全担保书
保全申请人(甲方):
被申请人(乙方):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协议离婚,并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为保证甲方得到其应有的财产份额,特向贵院申请离婚财产保全,现作出如下保全担保:
一、甲方保全标的
1.甲方共有产权住房一套,为了保障甲方的住房权益,保全住房的产权。
2.甲方在乙方名下的银行账户或其他金融资产,为保障甲方财产安全,保全该账户或金融资产。
3.甲方持有的其他财产,为确保甲方的财产权益,保全该财产。
二、保全担保方式
1.甲方愿冒以甲方名义财产为担保的风险,为向贵院申请财产保全。
2.甲方愿提供担保物或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确保甲方的权益得到保全。
三、违约保证
若甲方在本保全担保书约定的义务履行期内未能按期向乙方支付分割款项或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执行分割财产,乙方负有追究甲方的民事责任的权利。
四、其他约定
1.本保全担保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若甲方提前履行分割协议中的义务,乙方应立即放弃对保全财产的保全权利。
3.其他约定:
甲方(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