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某地开发商不退认筹金一事引起社会各界关注。据了解,一些购房者在认筹购房时交纳了一定金额的认筹金作为购房意向金,但由于种种原因最终决定放弃购房或者因为开发商原因导致无法购房,要求退还认筹金却遭遇了开发商的拒绝。
面对开发商的拒绝退还认筹金,部分购房者选择了起诉,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就在近日,有购房者甚至直接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希望通过司法手段来迫使开发商退还认筹金。
对于此事,开发商方面表示,认筹金是购房者自愿交纳的,属于购房者对房屋的认购费用,因此不予退还。而购房者则认为,认筹金是作为购房意向金交纳的,并非最终的购房定金,因此有权要求退还。
针对这一纠纷,法院已经受理了相关案件,并将会进行审理。对于购房者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一事,法院表示将会依法审理,并依法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开发商不退认筹金一事,社会各界也纷纷发表看法。一些人认为,开发商拒绝退还认筹金是不合理的行为,损害了购房者的权益,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而也有人认为,购房者在交纳认筹金时已经签订了相关协议,认筹金不属于最终购房定金,因此有权要求退还。
目前,关于开发商不退认筹金一事尚未有最终的裁决结果,法院将会依法进行审理,并据实情况作出裁决。相信通过法律的公正裁决,可以为购房者维护合法权益,也可以为开发商提供一个合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