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保全法人财产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法人财产被转移、隐匿或处分,采取的保护性措施。申请保全法人财产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保全的标的只能是法人依法享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存款、股权、债权等。
保全的申请人可以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
债权人 利害关系人 诉讼当事人 法律规定的其他主体申请人必须证明存在符合民事诉讼法的以下保全理由之一:
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正在转移、隐匿、处分或者可能转移、隐匿、处分财产,或者有其他情势足使申请人的债权或者其他合法权益面临重大危险的 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无偿转让财产,造成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者可能使申请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 被申请人因诉讼行为、诉讼保全行为或者其他情势有可能会使申请人的债权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重大损害的 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具有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或者逃避履行债务可能的申请保全的时间限制根据保全理由不同而有所差异:
被申请人正在转移、隐匿、处分或者可能转移、隐匿、处分财产,或者有其他情势足使申请人的债权或者其他合法权益面临重大危险的,申请人可以随时申请保全 被申请人无偿转让财产造成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者可能使申请人的债权无法实现,从被申请人无偿转让财产时起1年内申请 被申请人因诉讼行为、诉讼保全行为或者其他情势,有可能会使申请人的债权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重大损害,申请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0日内申请 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具有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或者逃避履行债务可能的,申请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90日内申请申请保全时,应当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书 申请保全的理由和证据 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如法人名称、注册地址、法人代表等) 保全的标的范围和请求 申请保全的担保措施法院收到申请后,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当立即采取保全措施。被申请人对保全裁定不服,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10日内申请复议。
常见的保全措施包括: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 禁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处分财产 禁止被申请人从事特定行为 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担保保全措施在以下情形下解除:
申请人撤回申请 人民法院认为保全措施不再必要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撤销或者变更保全裁定 保全期限届满(1) 保全的担保措施有哪些?
申请人可以提供财产担保、保证担保、信用担保等方式作为担保。
(2) 保全的期限是多少?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保全的期限,一般保全期限不得超过诉讼仲裁的时效期间。
(3) 保全的费用由谁承担?
申请保全的费用一般由申请人承担,但如果保全被撤销或者被申请人获得损害赔偿,保全的费用可能由被申请人承担。
(4) 保全是否会对被申请人造成不利影响?
保全可能会影响被申请人的正常经营活动,但保全是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阻止被申请人正常经营。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时会尽量考虑被申请人的合理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