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被执行人进行财产保全时,封账号的冻结数额与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数额相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3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责令被执行人提供担保,或者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措施保全被执行人的财产。
对于法院封账号保全财产的额度,各地法院有不同的规定,但一般不超过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数额。例如,在北京,法院查封冻结的银行存款不得超过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数额。而在上海,法院查封冻结的银行存款则不得超过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数额的三倍。
法院对被执行人银行账号进行保全后,被执行人不得擅自处分被保全的财产。如果被执行人违反保全措施,法院可以依法对被执行人进行处罚。具体罚则如下:
对被执行人处以罚款; 对被执行人拘留; 对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对被执行人银行账号进行保全后,并不代表被执行人的银行账号会被注销。被执行人仍可以正常使用银行账号,但不得对被保全的财产进行处置。如果被执行人需要使用被保全的财产,应当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措施。
法院对被执行人银行账号进行保全后,被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法院在审查后,如果认为被执行人提供了充分的担保,或者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义务的,可以解除对被执行人银行账号的保全措施。
综上所述,法院对被执行人银行账号进行保全时,封账号的冻结数额与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数额相对应。被执行人不得擅自处分被保全的财产,否则将受到处罚。被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法院在审查后,如果认为被执行人提供了充分的担保,或者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义务的,可以解除对被执行人银行账号的保全措施。
可以,但不得对被保全的财产进行处置。
可以,法院在审查后,如果认为被执行人提供了充分的担保,或者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义务的,可以解除对被执行人银行账号的保全措施。
可以,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处以罚款、拘留、司法拘留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