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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何物
发布时间:2024-05-28 00:01
|
阅读量:
## 诉讼
财产保全担保
何物 ###
财产保全
概述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为了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毁损财产,而采取的专门强制措施。其目的是保障判决的顺利执行,避免被执行人非法处置财产,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 诉讼财产保全担保 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是指在申请财产保全时,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一定数额的担保,以保障被保全财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申请财产保全不当,导致被保全财产所有人的权利受到损失,申请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担保方式实现对被保全财产所有人的权利保护,可以有效防止申请人滥用财产保全权的行为。 ### 财产保全担保形式 法律规定了两种财产保全担保形式: **1. 提供担保人** 申请人可以提供担保人,由担保人以个人或法人财产,对因诉讼财产保全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担保人应当具有足够的资信和履约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交付担保金** 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交付一定数额的担保金,作为申请财产保全的担保。担保金一般以现金形式交付,也可以以银行本票、汇票等方式交付。交付担保金后,由人民法院统一保管。 ### 保全担保的数额 财产保全担保的数额应当合理,足以覆盖因诉讼财产保全所造成的损失。具体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确定。以下因素可以作为确定担保数额的参考: * 诉讼标的额 * 被保全财产的价值 * 被执行人转移、隐匿、毁损财产的可能性 * 申请人与被保全财产所有人的经济情况 ### 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 查阅财产保全相关的材料 * 出席财产保全听证会 * 在人民法院执行判决后,申请返还担保金或解除担保人责任 **义务:** * 履行赔偿责任 * 如实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情况 * 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判决 ### 财产保全担保的解除 财产保全担保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解除: * 财产保全被撤销或变更 * 人民法院执行判决后 * 申请人撤回财产保全申请且被保全财产所有人同意 * 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保全 在财产保全担保解除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返还担保金或解除担保人责任。 ### 担保人的追偿权 如果担保人因为财产保全而承担了赔偿责任,担保人有权向申请人追偿。申请人应对其滥用财产保全权的行为承担责任,赔偿担保人的损失。 ### 案例分析 **案例:** 张某起诉李某借款合同纠纷,并申请对李某的汽车进行诉讼财产保全。张某提供了担保人王某。经调查,王某的个人财产价值较低。人民法院认为,担保数额不足以覆盖因财产保全造成的损失。因此,驳回了张某的财产保全申请。 **分析:** 本案中,人民法院驳回张某的财产保全申请,是因为担保数额不足以保障被保全财产所有人的权利。提供担保人时,申请人应当选择具有足够资信和履约能力的担保人,以确保担保数额的充分性。 ### 结论 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是保障被保全财产所有人生益和防止财产保全权滥用的重要制度。申请人应根据案件情况选择合适的担保形式和数额,以确保财产保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公平性。人民法院应严格审查担保的合理性,防止财产保全权的失当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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