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费是指为保护企业资产在执行诉讼或其他强制执行程序时发生的费用。例如,聘请律师、公证员、会计师等专业人员进行财产清查、鉴定、评估、保全等费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所得税》,支出财产保全费会计处理如下:
收入性支出:若财产保全是为了保护与收入有关的资产,则该项费用计入相关的收入科目。 资本性支出:若财产保全是为了保护与非经营性资产或投资性资产有关的资产,则该项费用计入相关的资产科目。 递延资产:若财产保全的收益跨越多个会计期间,则该项费用计入递延资产科目,在收益实现时分摊至相关期间。借: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相关科目)
贷:应付账款/预付账款(律师费、公证费等)
借:固定资产(相关科目)/无形资产(相关科目)
贷:应付账款/预付账款(律师费、公证费等)
借:递延资产
贷:应付账款/预付账款(律师费、公证费等)
在受益期间摊销:
借: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相关科目)
贷:递延资产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财产保全费支出在符合税收政策规定的条件下,可以依法在所得税前扣除。
收入性支出:直接冲减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资本性支出:资本化处理,待资产转让或处置时再冲减应纳税所得额。 递延资产:收益实现时,按摊销部分冲减应纳税所得额。某企业因债务纠纷聘请律师进行财产保全,支付律师费10万元。该财产与主营业务收入相关。
账务处理:
借:营业费用——律师费 10万元
贷:应付账款——律师费 10万元
税务处理:
该项费用符合所得税税前扣除条件,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直接冲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