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诉讼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有可能会出现当事人败诉的情况。如何对败诉造成损失给予赔偿,是值得关注的问题。本文将从保全责任、赔偿范围、赔偿程序和赔偿争议解决等方面,对法院如何承担和当事人如何获得财产保全败诉赔偿进行全面阐述。
**一、法院保全责任**
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法院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负有以下责任:
谨慎审查责任:法院在接受申请时,应当对申请人的请求、证据材料和担保能力进行审查,判断是否有必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实施保全责任:法院裁定保全后,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涉案财产进行保全,防止被执行人转移、变卖或隐匿财产。 妥善保管责任:法院对被保全财产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以防止财产损坏或灭失。 li>及时解除责任:当解除保全条件实现时,法院应当及时解除保全措施,释放被保全财产。**二、赔偿范围**
当事人因财产保全受到损害,法院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
财产因保全措施造成的直接损失,如财产毁损、灭失、贬值等; 因保全措施造成财产使用受限、经营中断了产生的间接损失; 合理的保全费用,如申请保全的诉讼费和律师费。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间接损失的赔偿,必须有证据证明保全措导致发生了实际的损失,且损失与保全措施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三、赔偿程序**
当事人因财产保全遭受损害,要求法院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申请赔偿:受损害的当事人向采取保全措施的法院提出赔偿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法院审查:法院收到赔偿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请求及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判断赔偿请求是否成立。 做出裁定:法院 经审查后,认为赔偿请求成立的,应当作出赔偿裁定,明确赔偿金额。 执行裁定:赔偿裁定生效后,法院应当按照裁定的内容,强制执行赔偿义务。**四、赔偿争议解决**
在财产保全赔偿程序中,可能会发生当事人对赔偿金额、赔偿方式或其他事项产生争议。此时,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途径解决争议:
调解: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调解,由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方案。 诉讼: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赔偿具体数额和方式。**五、案例分享**
**案例1:**
原告申请冻结被告银行账户500万元,作为其诉讼请求标的的保全。法院裁定准予冻结。但被告提供的证据证明,其账户资金系其与他人共同出资,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该资金系被告个人财产,法院后裁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并解除冻结。被告申请法院赔偿其50万元间接损失,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因账户被冻结,导致其经营活动受阻,产生了实际损失,遂作出赔偿裁定。**案例2:**
法院根据原告申请,冻结了被告所有不动产。但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请求成立,法院最终驳回其诉讼请求。被告申请法院赔偿因其不动产被冻结而导致的房屋租赁损失,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未提供证据证明租赁损失与冻结措施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遂驳回其赔偿请求。**六、结论**
法院实施财产保全,必须依法审慎。当事人因财产保全受到损害,可以向法院申请赔偿。法院对赔偿申请进行审查后,做出赔偿裁定并强制执行。对于赔偿争议,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解决。通过建立健全的赔偿制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保全措施的合理、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