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财产保全移送执行表是债权人在胜诉后,为了保障判决得到有效执行,防止债务人恶意转移或处分财产,而向法院申请的保全措施。该表用于向法院登记债权人对债务人财产的保全请求,从而冻结债务人的资产,为后续的执行程序做好准备。
填写财产保全移送执行表时,债权人应提供以下基本信息:
债权人基本信息(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债务人基本信息(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li>诉讼案号 申请保全的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类型、具体位置、价值)债权人填写财产保全移送执行表后,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提交流程如下:
向法院递交申请书和保全移送执行表,并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 法院审查申请材料,符合保全条件的,将出具裁定书,准予保全。 法院将保全裁定书发给申请人、被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法院准予财产保全的条件主要有: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并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债权人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有转移或处分财产以逃避执行的情形。 保全措施与债权的数额相当,且不影响他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保全的范围一般包括:
银行存款 不动产 动产 债权法院经审查,也可对特定的财产类型进行保全。
法院准予财产保全的期限,自裁定书送达债务人之日起为一年,期满可以申请继续保全。执行程序终结时,保全措施解除。
财产保全解除的情形包括:
执行程序终结 債权已全部清偿 保全条件消失 法院裁定解除债务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保全措施不当,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
债务人或其他相关人员违反财产保全措施,可能承担以下法律后果:
依法追究民事责任,赔偿债权人的损失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债权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提供的证据材料要充分,证明债务人有转移或处分财产的情形。 保全请求范围不能过大,应与债权数额相当。 保全措施一旦申请,法院将冻结债务人的资产,可能会对债务人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需谨慎操作。财产保全移送执行表是债权人保障胜诉后执行权的重要手段,能够有效防止债务人恶意转移或处分财产,为后续的强制执行创造有利条件。债权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谨慎操作,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